高伟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或担保方式,前述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于伟先生提供总额不超过授信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实际控制人于伟先生提供反担保,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期限为一年,若遇到授信或担保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超出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相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