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厦门赛摩积硕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实质为并表期间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延续,该担保已于2023年3月到期。除此之外,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恳:
高爱好:
袁朝春: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