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摩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摩智能”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选举王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赛摩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3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王城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职称。2010年7月至2017年3月在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合规专员、风控副科长、风控科长;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在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法务经理;2018年3月至今在洛阳国宏历任风险管理部风控主管、副部长,审计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9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王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