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游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8  迅游科技(300467)公司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6 年5 月15 日在公司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5 月15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 名, 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 名,公司董事长陈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陈俊先生在董事 会上对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会议当日发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同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毕茜(主任委员)、彭涛、黎昌军;

2、提名委员会:彭涛(主任委员)、毕茜、陈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杜泽学(主任委员)、毕茜、吴安敏;

4、战略与发展委员会:陈俊(主任委员)、吴安敏、熊为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总裁吴安敏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 报告,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并同意,同意聘任龙峰先生

为公司总裁,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并 同意,同意聘任吴安敏先生、黎健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财务总监阳旭宇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 告,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经营管理 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资格并同意,同意聘 任张花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4、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会秘书余紫薇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 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经营 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资格并同意,同意聘任陈静 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8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龙峰

龙峰,男,1977年7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十大重庆经济年度人物。历任朝华科技软件公司分销业务副总经理;IBM SWG 软件部工商行业高级销售主管;IBM渠道发展部经理;重庆博拉网络发展有限公 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博拉网络(北京)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博拉网络(北京)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龙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龙峰先生在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 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海行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关 联方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博拉网络(北京)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龙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龙峰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吴安敏

吴安敏,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硕士。 先后在阿尔卡特朗讯和中兴通讯从事无线通讯系统设备的研发和管理工作,历任 研发主管、项目经理、大项目经理、某研发平台总工程师和研发部部长等职。2015 年10月份加入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至今。被 评选为2018年度和2020年度成都市新经济百名优秀人才。现任本公司董事(2021 年9月至今)、总裁(2022年6月至2026年5月15日)、贵阳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2年6月至今)、贵州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7 月至今)、成都狮之吼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

吴安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安敏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3、黎健艺

黎健艺,男,1975年9月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湖 南航天局助理会计师、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重 庆奇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博拉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博拉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迅游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黎健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黎健艺先生在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海行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的关联方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博拉新媒体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董事,黎健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黎健艺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张花丽

张花丽,女,1978年12月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 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重庆铁马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室负责人、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重庆博拉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博拉新媒体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花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张花丽女士曾在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海行天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的关联方博拉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张花丽女士在关联方博拉新媒 体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张花丽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花丽女士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陈静

陈静,男,1975年1月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新华 社新闻信息中心《证券投资》杂志社公司部主任、证券日报创业刊总经理、《证 券市场周刊》总经理、博拉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静先生曾在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重庆海运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海行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关联方博拉网络(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陈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静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