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力、顾嘉勇、陈嘉宝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通过对张力、顾嘉勇、陈嘉宝的任职经历和相关自查文件的核查,确认 了他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 担任职务。此外,他们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独立董事张力、顾嘉勇、陈嘉宝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3 月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