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信息发展(30046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信息发展 股票代码:300469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五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43,103,448股

2、发行价格:16.24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99,995.5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74,750,369.6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43,103,448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5月18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5月18日起开始计算。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录

特别提示 ...... 2

目录 ...... 3

释义 ...... 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6

(三)发行过程 ...... 7

(四)发行时间 ...... 12

(五)发行方式 ...... 12

(六)发行数量 ...... 12

(七)发行价格 ...... 12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 13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3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3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14

(十二)发行对象 ...... 14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7

(十四)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8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9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19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1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2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1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2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2

(一)主要财务数据 ...... 2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4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6

(二)发行人律师 ...... 27

(三)审计机构 ...... 27

(四)验资机构 ...... 27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8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28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28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8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 29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 29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29

九、备查文件 ...... 29

释义

信息发展、信联信息、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公告书《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认购邀请书《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实际控制人、交通通信集团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交信北斗投资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rust Alliance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Inc.Ltd.Shanghai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6,28号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崧泽大道6011号
法定代表人张曙华
成立时间1997-10-29
注册资本(发行前)20,513.5376万元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简称信息发展
股票代码300469.SZ
联系电话021-51202125
传真021-5120828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925352
董事会秘书徐云蔚
互联网网址www.cesgroup.com.cn
邮箱cesgroup@cesgroup.com.cn
所属行业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主营业务发行人主要从事面向交通信息化(智慧交通)、食品流通追溯及食品安全管理(智慧食安)、档案信息化管理(智慧档案)、司法信息化(智慧司法)等领域的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服务,向客户提供信息化系统规划咨询、软硬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和推广等相关整体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电子信息领域内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设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及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数据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2年12月5日,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1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3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6日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拟向81名投资者(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发送认购邀请书。上述81名投资者包括:截至2023年3月20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其他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含1家前20大股东)、10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函的13名(含4名前20大股东)其他个人投资者和18家其他投资机构。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4月13日收盘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递的方式向上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81名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包括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其相关附件。

自《发行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报备深交所后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2023年4月18日9时前),发行人、主承销商合计收到28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向后续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日前新增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孙成银
5上海聚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深圳市天之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胡泉
10杨小霞
11上海犁得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范红瑀
14战长鑫
15许蓉
16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7秦维辉
18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何国昌
20郭伟松
21青骊长兴私募投资基金
22吴政军
23上海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杭州长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6USB AG
27徐鹏
28李天虹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认购价格确定、数量分配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3年4月18日(T日)上午9:00-12:

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24份申购报价单,除麻丽丽外所有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24名申购对象中有3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21名申购对象已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上述24名申购对象中麻丽丽未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文件,杨小霞未按《认购邀请书》的规则进行有效报价。其余申购对象均已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关系承诺,且均已在粤开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粤开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共22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有效申购价格区间为15.61元~23.53元,有效申购金额为125,000万元。粤开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截至2023年4月18日12:00,上述24名申购对象缴纳了21笔申购保证金,共计8,400万元,除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投资者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此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后未提交《申购报价单》。未获配及缴纳保证金但未报价投资者的保证金均已按约定原路退回。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序号认购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533,000无需
21.537,500
20.3113,000
2胡泉21.885,000
3林文丹21.602,000
18.662,500
15.663,000
4李刚21.602,000
18.662,000
15.662,000
5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067,000无需
18.2612,000
16.0613,500
6范红瑀21.002,000
7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335,000
8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252,000
18.155,000
15.659,000
9郭伟松18.902,000
17.905,000
15.6110,000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893,500无需
18.1610,000
15.6313,000
11刘伟俊18.662,000
17.662,000
15.612,000
12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335,000
13杨小霞16.304,890
16.905,070
18.005,400
14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骊长兴私募投资基金17.102,000
15王宏春16.982,000
16.682,000
16.002,000
16垒土崆峒1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803,000
17孙正贵16.602,000
16.002,500
15.613,000
18李天虹16.592,000
19上海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6.502,000
20广州康祺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康祺资产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502,000
15.9212,000
21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值成长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5.932,500
15.803,000
2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5.638,500
23许蓉15.615,000
24麻丽丽15.612,000

3、最终获配情况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中关于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的确认原则,发行人、主承销商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金额优先、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本次发行申购价格在17.10元/股以上认购对象获配。本次申购触发“获得足额认购时的发行价格调整”,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降低发行价格直至满足发行股数的要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24元/股,发行股数43,103,448股,募集资金总额699,999,995.52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04,926129,999,998.24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389,162119,999,990.88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157,63599,999,992.40
4胡泉3,078,81749,999,988.08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78,81749,999,988.08
6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8,81749,999,988.08
7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78,81749,999,988.08
8郭伟松3,078,81749,999,988.08
9林文丹1,539,40824,999,985.92
10李刚1,231,52719,999,998.48
11范红瑀1,231,52719,999,998.48
12刘伟俊1,231,52719,999,998.48
13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骊长兴私募投资基金923,65115,000,092.24
合计43,103,448699,999,995.52

(四)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T日)。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六)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3,103,448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61,540,612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七)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4月1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

15.61元/股。

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

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24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4.04%,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83.27%。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5.5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5,249,625.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750,369.6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上限70,000.00万元,也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7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4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858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4日16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粤开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认购人缴纳的新股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99,999,995.52元。

2023年4月24日,粤开证券将扣除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费和主承销商承销费(含税)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

2023年4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857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4日止,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5.5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收到粤开证券转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76,099,995.64元。扣除本次发行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59,059.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750,369.6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3,103,44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31,646,921.64元。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2023 年5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二)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8,004,926
限售期6个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7,389,162
限售期6个月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6,157,635
限售期6个月

(4)胡泉

姓名胡泉
性别
身份证号码510112196910******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获配股数3,078,817
限售期6个月

(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078,817
限售期6个月

(6)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268号402室
出资额10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598010384F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078,817
限售期6个月

(7)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企业名称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519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3,078,817
限售期6个月

(8)郭伟松

姓名郭伟松
性别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11******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
获配股数3,078,817
限售期6个月

(9)林文丹

姓名林文丹
性别
身份证号码350322197109******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获配股数1,539,408
限售期6个月

(10)李刚

姓名李刚
性别
身份证号码510105197509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获配股数1,231,527
限售期6个月

(11)范红瑀

姓名范红瑀
性别
身份证号码511702198908******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获配股数1,231,527
限售期6个月

(12)刘伟俊

姓名刘伟俊
性别
身份证号码460028197807******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获配股数1,231,527
限售期6个月

(13)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骊长兴私募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21层03A单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33262352XA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股)923,651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最终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不存在未来进行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3、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参与本次发行询价申购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本次参与认购的认购款(包括保证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洗钱行为。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发行对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关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2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5月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信息发展;证券代码为:300469;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数量 (股)
1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27,394,34513.35%境内一般法人/
2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9,692,9999.60%基金、理财产品等/
3张曙华17,035,7798.30%境内自然人12,776,834
4福建胜奇投资有限公司2,598,0561.27%境内一般法人/
5孙正贵2,594,4001.26%境内自然人/
6罗忠平2,183,7001.06%境内自然人/
7杨安荣2,000,7400.98%境内自然人/
8上海垒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垒土新纪元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674,0000.82%基金、理财产品等/
9杨娟1,511,7060.74%境内自然人/
10王木胜1,427,7920.70%境内自然人/
合计78,113,51738.0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发行后前十名股东以登记结果为准: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数量 (股)
1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27,394,34511.04%境内一般法人/
2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9,692,9997.93%基金、理财产品等/
3张曙华17,035,7796.86%境内自然人12,776,834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310,3451.74%基金、理财产品等4,310,345
5胡泉4,291,4171.73%境内自然人3,078,817
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78,8171.24%基金、理财产品等3,078,817
7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8,8171.24%境内一般法人3,078,817
8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078,8171.24%基金、理财产品等3,078,817
9郭伟松3,078,8171.24%境内自然人3,078,817
10福建胜奇投资有限公司2,598,0561.05%境内一般法人/
合计87,638,20835.30%//

注1:截至2023年3月20日,胡泉持有上市公司1,212,600股股份。注2:本次发行中,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财通基金玉泉115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30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为8,004,926股,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19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进行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为6,157,635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以各产品实际认购股数为计算和排名依据,前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各产品单个实际认购股份数量未排进前十名股东序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4只基金进行认购,合计认购股数为7,389,162股,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外,其他3只基金认购股份数量未排进前十名股东序列。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43,103,44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股)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789,8446.2343,103,44855,893,29222.5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2,345,53293.77-192,345,53277.48
合计205,135,376100.0043,103,448248,238,824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项目本次发行前(元/股)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3月/2023年3月31日
基本每股收益-0.78-0.09-0.64-0.07
每股净资产0.430.343.073.00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2年度和2023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资产总计84,280.5695,435.3297,789.13103,338.09
负债合计59,967.4868,660.5976,013.0273,900.50
所有者权益合计24,313.0726,774.7321,776.1129,437.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913.298,735.8015,281.7023,523.7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3,569.3926,352.4442,188.7057,199.85
营业利润-2,599.90-17,747.58-6,003.41-6,541.03
利润总额-2,597.53-17,978.86-6,125.90-6,665.14
净利润-2,608.60-18,164.15-7,471.41-6,193.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2.51-15,942.33-8,051.98-6,385.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1,838.26-16,398.12-12,608.18-7,789.4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72.07-5,929.373,876.052,445.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89-1,803.44-2,122.69-440.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7.3911,582.94-1,530.05-13,378.9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850.363,850.14223.32-11,373.92

4、主要财务指标

(1)财务指标

项目2023-3-31/2023年1-3月2022-12-31/2022年2021-12-31/2021年2020-12-31/2020年
流动比率0.750.810.780.98
速动比率0.620.720.670.84
资产负债率(合并)71.15%71.94%77.73%71.5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6.72%86.45%87.47%78.1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0.201.211.411.69
存货周转率(次)0.332.853.983.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9-0.290.190.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0.340.430.741.15
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580.190.01-0.55
研发费用占比8.93%21.54%10.53%10.14%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如果未特别指出,均为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其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8、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9、研发费用占比=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3年1-3月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23%-0.09-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0.09-0.09
2022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5.22%-0.78-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1.83-0.80-0.80
2021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1.70%-0.39-0.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4.04-0.62-0.61
2020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07%-0.31-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0.07-0.38-0.38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整体状况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103,338.09万元、97,789.13万元、95,435.32万元和84,280.56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的资产规模呈减少趋势,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上升。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

别为63,809.36万元、48,269.11万元、43,367.70万元和34,492.20万元,主要由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和存货构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39,528.73万元、49,520.01万元、52,067.62万元和49,788.36万元,主要由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构成。

2、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负债的金额分别为73,900.50万元、76,013.02万元、68,660.59万元和59,967.4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总体呈现减少的趋势,公司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占比80%左右。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的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65,020.91万元、61,730.45万元、53,664.42万元和45,694.43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构成。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3月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金额分别为8,879.58万元、14,282.56万元、14,996.17万元和14,273.05万元。

3、偿债能力分析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发行人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2023-3-31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0.750.810.780.98
速动比率(倍)0.620.720.670.84
资产负债率(合并)71.15%71.94%77.73%71.51%
财务指标2023年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448.76-13,423.31-3,401.76-4,590.28
利息保障倍数(倍)-6.61-9.69-3.18-3.43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

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是:在公司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规模均出现下降的情况下,公司流动资产规模的降幅超过流动负债规模的降幅,导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为负,主要系公司盈利能力下降,营业总成本增长较快、超过营业收入金额,导致公司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为负。

4、营运能力分析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9、1.41、1.21和0.20,整体呈现下降趋势。与四家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龄的账龄呈上升趋势,回收周期延长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偏低。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3月,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29、

3.98、2.85和0.33。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19年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以前年度签订的信息化系统开发与服务合同陆续完成验收但新增订单量有所下降,故公司在完成已投入实施成本结转后,由于新签订单量的下降,项目新增投入较少导致期末项目实施成本有所减少,导致2020年末“存货-项目实施成本”较2019年末减少,进而导致存货周转率上升。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上年变动不大。2022年,公司存货周转率较2021年有所下降,主要系营业成本下降所致。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亦斌

保荐代表人:唐健、徐传胜

项目协办人:葛锐

项目组成员:孙凌、王良权、丁欣韵、施嘉彧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1、22、23层电话:020-81007780传真:020-81008818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负责人:徐晨经办律师:李鹏、王伟建联系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联系电话:021-52341668传真:021-52343320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经办注册会计师:庄继宁、吴海燕、任家虎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联系电话:021-28280628传真:021-63391166

(四)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杨志国经办注册会计师:任家虎、贾嘉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联系电话:021-28280628传真:021-63391166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粤开证券签署了《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协议》。粤开证券指定唐健先生和徐传胜先生担任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唐健先生:保荐代表人,粤开证券投行业务三部执行总经理,200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任职于德邦证券、国金证券、湘财证券,曾主持或参与恒康医疗(002219)IPO项目、迅游科技(300467)IPO项目、综艺股份(600770)非公开发行项目、浙数文化(600633)非公开发行项目、开普检测(003008)IPO项目。

徐传胜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具有10余年投资银行工作经验,先后任职于海通证券、平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及国都证券,曾主持和参与的项目包括中颖电子(300327)、天赐材料(002709)、凯盛科技(600552)、东睦股份(600114)等IPO项目,天士力(600535)、南山铝业(600219)、沃顿科技等再融资项目。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粤开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粤开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公司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条件。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保荐协议;

3、保荐代表人声明与承诺;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5、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发行对象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