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实,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关于确认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以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金牛 倪受彬 赵亚青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