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8  信息发展(300469)公司公告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北斗海南”),公司持有交信北斗海南51%股权。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5亿元借款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交信北斗海南应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其中,本财务资助事项约定的借款期限最迟不得晚于2030年5月22日,财务资助的资金使用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交信北斗海南按年支付每笔借款产生的利息。

2023年10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2号),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103,448股,发行价格为16.24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5.5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收到粤开证券转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76,099,995.64元。扣除本次发行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59,059.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750,36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4日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857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人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119,187.165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7,475.04
合计139,187.1667,475.04

四、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交信北斗海南,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交信北斗海南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FMB98Q
法定代表人顾成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滨海大道141号招商局大厦A座706室
注册资本20,4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51%的股权,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4.83%的股权,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24.5%的股权,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19.67%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626.3220,865.93
负债总额6,843.507,619.47
净资产8,782.8213,246.47
营业收入92.0441.98
利润总额-3,551.35-1,990.96
净利润-2,359.29-2,066.35

3、关联关系:交信北斗海南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资信情况:经查询,交信北斗海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812N
法定代表人杨桐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801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587708605W
法定代表人李晶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115室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A92YA27U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3-1号和风家园海口市美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3786
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系公司的关联方。

2、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交信北斗海南提供借款。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财务资助对象: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交信北斗海南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00,000元。

3、财务资助期限:交信北斗海南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其中,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最迟不得晚于2030年5月22日。

4、财务资助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5、偿还方式:交信北斗海南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须按年支付每笔借款产生的利息,交信北斗海南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

本次财务资助系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而提供的财务资助。信息发展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交信北斗海南提供借款。

六、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交信北斗海南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规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以提供财务资助方式投入交信北斗海南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交信北斗海南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八、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依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划,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交信北斗海南系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交信北斗海南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三)独立董事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交信北斗海南系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交信北斗海南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有较好的偿债和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相对较小。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费

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定价公允。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健徐传胜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