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大股东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曙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2023年7月27日到2023年11月30日期间,张曙华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电子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已达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等相关规定,大股东及董监高在股份减持达到1%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中信电子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710号3楼B区299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27日到2023年11月30日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张曙华 | |||
住所 | 上海市普陀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7月27日到2023年11月30日 | |||
股票简称 | 信息发展 | 股票代码 | 300469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306.00 | 1.2327 | |||||
合计 | 306.00 | 1.232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张曙华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35,779 | 6.8627 | 14,885,779 | 5.996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58,945 | 1.7157 | 2,108,945 | 0.84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776,834 | 5.1470 | 12,776,834 | 5.1470 | |||
中信电子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890,945 | 8.8185 | 20,980,945 | 8.4519 | ||
注:2021年,根据中信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曙华与控股股东签署了《交信北斗(嘉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张曙华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前述协议,控股股东受让中信电子持有的公司19,692,999 股股份,同时,中信电子将其所持有的信息发展剩余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控股股东行使。以上权益变动详见上市公司已于2021年3月19日,在巨潮咨询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7月26日至披露日,依照公司现行股本计算,控股股东所受托行使的表决权股份被动减少0.3666%。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中信电子、张曙华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中信电子及张曙华的大宗交易及集中交易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2023年6月2日公告的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名单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