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大股东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前期公告内容真实、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1、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正在大力开展“车路云”业务, 但截至目前尚未形成实际收入。
3、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立足于了解公司所处行业、业务、产品及经营状况,防范概念炒作,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2、公司向大股东的核实函及回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