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展: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4%)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云蔚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08%。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云蔚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云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 股东性质 | 持有公司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徐云蔚 | 高级管理人员 | 8,360 | 0.003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股东姓名 | 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 减持原因 | 股份来源 |
徐云蔚 | 2,000 | 0.0008%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7月14日 |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个人资金需求 | 股权激励授予 |
注: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徐云蔚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相违背事项。
(三)徐云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履行情况
徐云蔚在公司所做的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承诺在原任期内和原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遵守前述规定,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徐云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徐云蔚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交信(浙江)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