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密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中密控股(300470)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系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变更理由正当。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除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外,信永中和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变更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黄学清 方炳希 应千伟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