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6  厚普股份(300471)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及独立判断,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王季文先生、陈叶滔先生、改敬思先生、胡军先生、郭志成先生、刘兴先生、宋福才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胡莞苓女士和罗娟女士具备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即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拥有履行职责所要求的能力和条件,符合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市场薪酬水平,综合公司发展、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关系,公司本次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仁平 邹寿彬 盛毅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