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2-10  厚普股份(3004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5日,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安迪生测量有限公司、成都厚普低温设备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厚普低温”)、厚普清洁能源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普工程”)、成都安迪生精测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厚普低温、厚普工程业务发展融资需求,同意公司在原有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新增7,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担保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近日,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工程”)、厚普工程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厚普工程与中国化学工程之间发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项下的义务向中国化学工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前后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公司厚普工程100%96.66%0万元7,000万元

注:上表“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2024年9月30日的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厚普清洁能源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675788238U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8-07-04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牡丹街595号1栋31层3104号法定代表人:邹建华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输变电工程;电力工程;环保工程;电力生产;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环境治理业;新能源技术开发;节能技术开发;天然气净化技术研发;建筑工程;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安全评价;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推广服务;进出口业;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33,648.51万元、负债总额32,124.39万元、净资产1,524.1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 24,880.09万元、利润总额-2,003.19万元、净利润-2,003.19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2,252.14万元、负债总额31,176.03万元、净资产1,076.11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364.10万元、利润总额-448.01万元、净利润--

448.01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厚普工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债务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丙方(保证人):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如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各项义务或存在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项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人的责任。

2、保证范围

因乙方涉诉等原因导致其账户被冻结或法院向甲方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甲方停止支付或直接将款项汇入法院账户等,乙方无法向供应商、下游施工方、承揽方及工人等合作主体履行付款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按照前述主合同各项要求全面履行各项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总额增加、施工质量不达标、逾期竣工、违约金增加、行政处罚及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等损失)。

3、保证期限

自主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主合同项目临时验收合格之日止。

4、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湖北分会仲裁。

5、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5%;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900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7,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2%,实际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5%;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

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各方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