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340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
4、对公司的影响:清投智能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补偿3400万元业绩补偿款、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何时能够收回涉案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经网上查询,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投智能”或“原告”)就陈尧未按期支付业绩补偿款事项提起的诉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
(2022)京0108民初41789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告: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陈尧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3400万元;
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逾期付款利息(以3400万元为基数从2022年5月27日开始按年利率3.7%计算利息至实际支付完成之日止);
3、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9年5月,原告清投智能与被告陈尧签订了《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公司与陈尧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原告收购陈尧持有的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威思创”)51%的股权,由陈尧向原告履行关于邦威思创的业绩承诺及补偿。《股权转让协议》第七条约定,陈尧承诺邦威思创2019年、2020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1300 万元,2019-2021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若邦威思创于2019-2021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足4000万元的,则陈尧应对未完成的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补足。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已补偿金额。若业绩承诺期内乙方补偿金额的累计总额已大于4000万,则超出4000万的部分乙方无需再补偿。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邦威思创业绩完成情况,陈尧应补偿金额为4,000万元整。2021年5月已补偿清投智能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600万元。陈尧需在2022年5月27日前支付剩余业绩承诺补偿款 3,400 万元。鉴于陈尧一直未做补偿,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和股东利益,清投智能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
三、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9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陈尧与王展、胡静及清投智能(第三人)合同纠纷事宜作出(2022)京01民终7307号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2020年3月3日陈尧与王展及清投智能签订《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之运营管理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管理权转让协议”)系陈尧、王展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作为各方当事人对相互之间债权债务的安排,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应为合法有效。《管理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展同意认同并无条件接受代替陈尧履行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所规定的陈尧所有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陈尧与清投智能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业绩承诺及相应对赌惩罚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北京邦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2023年2月1日,海淀区人民法院致电要求清投智能寄送陈尧业绩补偿案件的书面诉讼材料,电话沟通中清投智能口头提出需变更王展、陈尧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业绩补偿(即要求王展支付业绩补偿款340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陈尧承担连带责任);变更后的诉讼材料已于2023年2月20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至海淀区人民法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查询或收到法院出具的通知或法律文书。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尚未披露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340.08万元。
序号 | 立案/受理日期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 诉讼机构 | 诉讼阶段 |
1 | 2023.02.14 | 新元科技 | 无锡帝格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124.62万元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已受理,未开庭 |
2 | 2023.02.06 | 江苏清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优色专显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15.46万元 | 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 | 已受理,未开庭 |
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清投智能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补偿3400万元业绩补偿款、逾期付款利息及诉讼费用。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何时能够收回涉案款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