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
减资的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鉴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李金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9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550375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53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483875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鉴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江德平、张凯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29元/股,回购金额合计为3774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要求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要求,公司拟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三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307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29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指标要求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要求,公司拟将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80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5.5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原266,533,621股变更为264,841,371股,注册资本将从人民币266,533,621元变更为264,841,371元。本次公司回购注销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