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9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担保一: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担保二: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担保三: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担保四: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北京天中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天中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担保五: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15891075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朱业胜
5、成立日期:2007-04-16
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12层1206
7、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技术开发;基础软件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不
含汽车租赁);销售电子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应用软件服务;烟气治理;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噪音、光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环保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物料称量配料设备、橡胶塑料生产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电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二)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4596129154G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朱业胜
5、成立日期:2012-05-28
6、地址:天津宝坻节能环保工业区宝中道北侧、天中路西侧
7、注册资本:13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料输送、配送自动化系统技术研发;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技术服务;环保设备、物料输送设备(特种设备需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橡胶生产设备、塑料生产设备加工、制造;软控系统集成、组装;机械设备(小轿车除外)销售;矿用安全产品研发、制造;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调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北京天中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中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78623356R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魏彧
5、成立日期:2005-08-02
6、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11号创业大厦631室
7、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生产橡塑机械设备、环保设备;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开发;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2、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3、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陶然亭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4、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北京天中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只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5、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开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额度用于支付采购款、员工工资、工程款(含加工费、安装费、运营维护费)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其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是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采取了必要的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其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860.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55%。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为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宜符合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行为。
七、备查文件
1、《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