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2  新元科技(300472)公司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6,860万元;

4、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投智能”或“被告一”)与上海云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云翳”或“被告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返还股权转让款。海淀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为(2023)京0108民初5022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清投智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云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三:王展

被告四:吕义柱

(二)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被告一与被告二于2018年9月1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效;

2、请求被告二向被告一返还股权转让款6,860万元及自付款之日起的资金占用损失;

3、请求被告三对上述股权转让款6,86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4、请求被告四对上述股权转让款6,86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请求被告四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三)事实与理由

(1)2018年9月17日,清投智能与上海云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云翳向清投智能转让北京泰科力合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双方根据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做出的国融兴华评报字(2018)第02014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860万元。清投智能时任法定代表人王展、上海云翳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吕义柱在《股权转让协议》上加盖人名章。

2018年10月15日,北京泰科力合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资产过户,成为清投智能全资子公司。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记载,此次评估的范围包括北京泰科力合19项软件著作权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并且系因考虑到泰科力合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端的开发、实施团队,因而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但事实上,在《资产评估报告》作出时,前述软著和专利已经在被告串通之下转让给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泰科力合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核心员工均陆续离职并入职浙江北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情况下,被告仍然将上述软件著作权、专利和人员纳入评估的范围,显然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北京泰科力合核心价值已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和评估结论存在虚假。

清投智能时任法定代表人王展和上海云翳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吕义柱提供虚假的评估材料,导致清投智能支付了不合理的股权对价,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和股东利益,公司向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事项提起诉讼。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尚未披露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6005.11万元。

序号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万元)诉讼阶段
1新元科技山东海益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张磊、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65已立案
2新元科技吕义柱合同纠纷2264.114已开庭, 尚未裁定
3北京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海益橡胶科技有限公司、张磊、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68.7已立案
4河北滦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元科技合同纠纷497.6296二审审理中
5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元科技合同纠纷2990一审审理中
6南京施诺华德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清投智能合同纠纷98.55二审审理中
7芜湖市千亿得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芜湖万向新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1.1155一审审理中

四、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