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暨重大诉讼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07  新元科技(30047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新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1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暨重大诉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中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66,469,614.07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对子公司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银行贷款逾期进展及诉讼情况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关于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临-2024-102),子公司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万向新元”)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处的本金为6646.96万元的贷款逾期。近日,子公司宁夏万向新元收到青铜峡市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4)宁0381民初4398号)及相关诉讼材料,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就上述逾期贷款向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诉讼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

被告: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朱业胜

被告:侯玉艳

被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66,469,614.07元及利息、罚息(以上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0日,利息、罚息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上暂合计为66,469,614.07元;

2、依法判令被告朱业胜、侯玉艳、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旧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在建工程(土地权证号:宁(2019)青铜峡市不动产权第Q0005155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4、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万向新元(宁夏)智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旧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全部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

5、依法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三)案件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2年11月30日,宁夏万向新元与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签订借款合同,2024年10月12日签订了补充合同。合同签订后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共向宁夏万向新元发放8100万元贷款,约定按照还款计划还款。截至2024年10月31日,贷款本息已逾期,逾期金额合计1264.46万元。根据宁夏万向新元与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逾期后合同项下尚未偿还的贷款全部立即到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贷款余额为6646.96万元。

三、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一审审理中。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尚未披露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合计涉案金额为人民币4213.73万元。

原告被告案由涉案金额(万元)诉讼阶段
南通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新元科技合同纠纷51.52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南通中天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元科技合同纠纷101.7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吴松新元科技劳动人事纠纷47.72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南通博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合同纠纷58.14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江苏博优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合同纠纷263.80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高思维北京万向新元劳动人事纠纷66.2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徐州天蓝臭氧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合同纠纷3.21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霍佃鑫北京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劳动人事纠纷32.8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高伟北京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劳动人事纠纷32.3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北京天拓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买卖合同纠纷15.28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安徽大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万向新元、新元科技合同纠纷1337.52一审审理中
安徽辰昆建筑有限公司宁夏万向新元、新元科技合同纠纷308.98一审审理中
天津兴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元丞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元科技、吴旭宏、朱业胜合同纠纷207.07一审审理中
玉田县旭瑞机械厂天津万向新元、北京万向新元、天津泰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19.95一审已判决,尚在上诉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支行天津万向新元、朱业胜、吴旭宏合同纠纷1000.63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抚州市数字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117.50已裁决
安徽蓝沣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抚州万向新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47.47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天津万向新元、新元科技、朱业胜合同纠纷501.75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在审理中,目前尚无法确定本次银行贷款逾期诉讼案件对子公司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与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新增银行贷款逾期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2023年12月27日,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2024年1月12日,天津万向新元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万元。因子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导致该两笔贷款未能如期偿还。截至2025年2月7日,贷款本息已逾期。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支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已就上述两笔贷款逾期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502.38万元。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见上表。

七、拟采取措施及风险提示

因上述银行贷款逾期,公司及子公司可能将面临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也可能将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和解方案。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

视该事项,若有事项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宁夏青铜峡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4)宁0381民初4398号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