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无法保证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
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人张光华作为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无法保证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现将张光华本人无法保证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通过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财务人员、公司员工、公司债权人等了解相关情况,本人勤勉尽责、严格依法依规,力争保证上市公司全体员工、债权人和上市公司全体投资人避免损失,降低风险为目的。综合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并且大华审计所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公司内控审计报告,报告中指出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和公司治理都存在重大问题。
因此,基于勤勉尽责和审慎性原则,本人无法保证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相关议案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综上,本人因此投反对票。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