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股份:关于德尔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11  德尔股份(300473)公司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尔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德尔转债”到期日: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2.“德尔转债”兑付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

3.“德尔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2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

4.“德尔转债”到期兑付资金发放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5.“德尔转债”摘牌日: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64号”文核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公开发行了564.706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6,470.66万元,期限6年,即自2018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63号”文同意,公司56,470.66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8月14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德尔转债”,债券代码“123011”。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德尔转债”到期兑付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德尔转债”到期合计兑付112元人民币/张(含最后一期利息,含税)。

二、到期兑付登记日

“德尔转债”到期日为2024年7月18日,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8日,到期兑付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德尔转债”全体持有人。

三、到期兑付金额及资金发放日

“德尔转债”到期兑付金额为112元/张(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包含最后一年利息2.00元/张,兑付资金发放日为2024年7月19日。

四、兑付方法

“德尔转债”的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托管券商划入“德尔转债”相关持有人资金账户。

五、“德尔转债”摘牌日

“德尔转债”(代码:123011)摘牌日为2024年7月19日。自2024年7月19日起,“德尔转债”将停止转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自2024年7月16日起,“德尔转债”将停止交易。“德尔转债”持有人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8日),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德尔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

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履行纳税义务,征税税率为个人收益的20%。依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2%(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12.00元(税前),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1.60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有关其他情况请咨询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得税的税收政策条款,纳税人可以按要求在申报期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

100.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12.00元(含税)。

3、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面值100.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

112.00元(含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纳税义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张磊 杨爽

联系电话:0418-3399169

传真电话:0418-3399170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