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志英已离任)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景嘉微(300474)公司公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长沙景嘉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按时出席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本人在此期间未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履职期间,本人关注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履职期间,本人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如下: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2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在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1月1日至1月17日履职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本人的辞职申请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正式生效,一并辞去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此,非常感谢公司和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祝愿公司繁荣!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伍志英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