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5层1806电话:010-66553366 邮编:100082 传真:66553377 6655338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
中瑞诚鉴字[2023]第302504号 |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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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第5-6页 |
? | 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5层1806电话:010-66553366 邮编:100082 传真:66553377 66553380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瑞诚鉴字[2023]第302504号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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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景嘉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景嘉微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景嘉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景嘉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谌秀梅(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邱阳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0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416.18万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3,059.6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5.5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08,79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4万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9.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66.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4日到账,到账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 22929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开具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入方式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6.30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606231 | 活期 | 10,000.00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605675 | 活期 | 10,800.00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605933 | 活期 | 87,199.99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733371 | 活期 |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 630733517 | 活期 | -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 | 632082707 | 活期 | - | - |
合 计 | - | - | 107,999.99 | -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
2、2018年12月14日初始存放金额107,999.99万元为募集资金总额108,799.9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万元后余额。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后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为107,966.75万元,实际投资金额38,270.80万元,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442.43 | 442.43 | 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800.00 | 292.18 | -10,507.82 | 项目实施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87,166.75 | 27,536.19 | -59,630.56 | 项目实施过程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
合计 | 107,966.75 | 38,270.80 | -69,695.95 |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
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银行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和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不适用效益测算。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主要系受新产品存在市场开拓周期、下游产业需求较低等因素影响。
就市场开拓周期,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为两款JM9系列GPU芯片,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和2022年6月完成流片、封装阶段工作及初步测试工作。由于JM9系列GPU芯片系公司最新一代GPU产品,存在一定的市场开拓周期,目前订单需求尚未完全释放。
就下游产业需求,除市场新开拓客户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为GPU芯片,主要销售给政府部门以及央企、国企等终端客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及2023年1-6月,GPU芯片对应的下游产业需求较低,上述终端客户采购量下降。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状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07,966.75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8,270.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401.61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38,270.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56% | 2018年 | |||||||||
2019年 | 2,982.10 | ||||||||||
2020年 | 19,540.16 | ||||||||||
2021年 | 11,191.04 | ||||||||||
2022年 | 4,557.50 | ||||||||||
2023年1-6月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10,442.43 | 10,000.00 | 10,000.00 | 10,442.43 | 442.43 | 不适用 | |
2 |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800.00 | 10,800.00 | 292.18 | 10,800.00 | 10,800.00 | 292.18 | -10,507.82 | 不适用 | |
3 |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87,166.75 | 87,166.75 | 27,536.19 | 87,166.75 | 87,166.75 | 27,536.19 | -59,630.56 | 2022年7月 | |
合计 | 107,966.75 | 107,966.75 | 38,270.80 | 107,966.75 | 107,966.75 | 38,270.80 | -69,695.95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2、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金额差异系该项目于2022年3月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3、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际投资额与承诺投资额金额差异系项目实施过程中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注)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诺效益 | 2023年1-6月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项目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373.21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项目达产后,年均净利润27,283.66万元 | -732.10 | -3,713.2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445.37 | 否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适用效益测算。
2、面向消费电子领域的通用类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2年3月项目终止,不适用效益测算。
3、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披露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2年和2023年预计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051万元和23,737万元;该项目2022年实际实现净利润为-3,713.27万元,2023年1-6月实际实现净利润为-732.10万元,因此未达到预计实现效益。
4、高性能通用图形处理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现效益来源于两部分:(1)该项目产品JM9系列GPU芯片单独出售形成效益;(2)以JM9系列GPU芯片为核心部件的图形显控产品中,归属于JM9系列GPU芯片的效益,与预计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