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廖凯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廖凯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廖凯先生,1981年出生,毕业于湘潭大学,硕士学历,长沙市政协委员、民建第十一届中央企业委员会上市专委会委员、民建湖南省第九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至2013年曾先后在湖南省公民信息管理局、长沙兴嘉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3年3月起在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凯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廖凯先生持有公司50,7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