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到3人,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顾菊香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