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顾菊香女士、韩淑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曾巧巧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1: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顾菊香女士,1979年出生,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湖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担任对外联络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顾菊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淑云女士,1956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和易陶瓷(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雄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至今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日,韩淑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