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嘉微: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5-03-21  景嘉微(300474)公司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源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参与认购2018年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6,130,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关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该报告,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25年3月20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因自身营业管理需求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667,796股。在此期间,由于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导致持股数量增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被回购注销,导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同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综合前述原

因,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7,536,55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1360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6,130,861股,占当时总股本减少至4.9999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事项共同导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4.13608%。本次权益变动前,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7,536,557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13606%;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26,130,86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99998%,权益变动情况如下,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