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需交易保证金(含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9.57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深圳大普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南银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市海普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最终将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准)。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基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及董事会安排,目标公司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联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黄泽伟先生控制的其他主体,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泽伟先生回避了表决。审议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