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099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提前终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一、会议通知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7)。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永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6,437,6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74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64,387,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9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49,7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8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42,477,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4%;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为:同意1,883,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869%;反对14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95%;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5%。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816,9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62%;反对1,58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9%;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29,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25%;反对1,58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917%;弃权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8%。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845,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35%;反对1,573,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55%;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7,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375%;反对1,573,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746%;弃权1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79%。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840,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5%;反对1,57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9447%;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2,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87%;反对1,572,4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112%;弃权2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0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4,846,1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38%;反对1,571,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44%;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8,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70%;反对1,571,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68%;弃权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2%。
四、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万晓宇、杨军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