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二、联合创泰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经友好协商,联合创泰向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旸”)以及无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采购产品,无锡欣珩、无锡欣旸和无锡欣联同意给予联合创泰一定额度账期。
近日,公司关联方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欣珩、无锡欣旸和无锡欣联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上述两份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联合创泰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珩、无锡欣旸与无锡欣联采购货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2亿美元(美元汇率按照
2024年9月23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0531元折算为人民币14.11亿元,下同)的连带责任担保。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的担保事项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范围之内。
三、《承诺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接受人:无锡欣珩、无锡欣旸、无锡欣联
被担保人:联合创泰担保人:黄泽伟、彭红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货款、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4、保证最高额度:对联合创泰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及无锡欣联采购货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本金金额2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41.5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1.31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9.1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3.22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分别出具的《承诺担保函》。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