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已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海普芯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芯创”)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海普芯创同意为其全资子公司无锡海普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存储”)向江苏银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海普芯创已就本次对海普存储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同意为海普存储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本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97446762G
法定代表人:王凯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营业期限日期:2007-01-30 至 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七街1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江苏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海普芯创
债权人:江苏银行
债务人:海普存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相应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
5、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相应借款主合同项下确定的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46.71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年11月2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7.1918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7.78%。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海普芯创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海普芯创的内部决策文件。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