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42.6 亿元计算,公司累计 为子公司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9.67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 2026 年4 月9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6.8649 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下同),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41%。
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 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105.37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0 日、4 月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 范围内主体为联合创泰、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 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 司新增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62.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其中,为联合创泰提 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43.36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 被担保对象(含上述被担保对象的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孙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
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 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21 日、4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5)。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公司前期向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无锡市欣 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上述由公司 出具的《承诺担保函》以下称为“《原承诺担保函》”),同意为联合创泰在主 合同项下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合计最高债权金额1.9334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2026 年1 月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欣珩、无锡欣联向公司出具的《承诺担保函终止通知书》, 同意解除公司前次依据《原承诺担保函》为联合创泰提供的最高债权金额合计 1.9334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基于业务需要,公司向无锡欣珩、无锡欣联及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无锡欣旸”)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以下称为“《新承诺担保 函》”)。依据《新承诺担保函》,公司同意为联合创泰在相应主合同项下产生 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人民币42.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在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之内。
三、《新承诺担保函》主要内容
1、接受人:无锡欣珩、无锡欣联、无锡欣旸
被担保人:联合创泰
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货款本金、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最高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42.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人 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42.6 亿元计算,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担保(含反 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9.67 亿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07.41%。
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105.37 亿元。公 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收到的《承诺担保函终止通知书》;
2、公司出具的《承诺担保函》。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