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3,413,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9.9650%。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59,16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0.159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4,253,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9.8050%。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公司部分董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92,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7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5%;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7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5%;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7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5%;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7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5%;反对
1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7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5%;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人民币6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275,2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8%;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427,1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95%;反对13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392,6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9%;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44,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3%;反对2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石力、罗晓丹;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信达律师认为: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