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关于与VSIP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VSIP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海外客户多方面需求,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海外制造基地战略布局,于2024年3月19日与VSIP BAC NINH CO., LTD(以下简称“VSIP”)签署了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向VSIP租赁位于VSIP BAC NINH IIINDUSTRIAL PARK.(越南北宁省VSIP工业园)面积为103,626平方米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69年1月22日。公司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仅为合作双方就租赁土地使用权达成的初步意向,后续双方将根据意向协议签署土地租赁使用权的正式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VSIP BAC NINH CO., LTD
地址:No. 18, TS 11 Rd, Tien Son IZ, Bac Ninh Province, Vietnam
法定代表人:Mr Bui Dang Thoan
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VSIP BAC NINH CO., LTD
乙方: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向VSIP BAC NINH CO., LTD租赁位于VSIP BAC NINH IIINDUSTRIAL PARK.(越南北宁省VSIP工业园)占地面积为103,626平方米的土地,租赁期限至2069年1月22日。
2、付款安排:意向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支付土地总租赁费用的10%给VSIP作为定金;公司取得投资执照(Investment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和营业执照(Enterprise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后10个工作日内,与2024年6月30日(孰早原则),支付土地总租赁费用的30%给VSIP,定金可抵扣土地租赁总费用;在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与2024年7月30日(孰早原则),支付土地总租赁费用的30%给VSIP;在土地使用权移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2024年8月15日(孰早原则),支付土地总租赁费用的25%给VSIP;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支付土地总租赁费用的5%给VSIP。
3、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
(1)物业管理费用:1,750越南盾/每平方米(不含税),土地使用权移交后按季度提前支付;
(2)勘察费、水管与污水设施接入费等由开发商按照土地交接日工业园区内的准则及规定计算。
4、该块土地的使用目的需严格遵守VSIP BAC NINH II INDUSTRIALPARK(越南北宁省VSIP工业园)已批准的规划、批准和许可证。
5、意向协议受租赁土地所在地法律管辖;若因意向协议产生纠纷,应由租赁土地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国际政治与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对企业发展带来了更高的挑战。公司本次签署的意向协议,是为满足海外客户多方面需求,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进一步推进海外制造基地战略布局。
本次意向协议为合作双方就租赁土地使用权达成的初步意向,后续双方将根据意向协议签署土地租赁使用权的正式合同。
本次租赁土地使用权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在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协议对方无法履行承诺、相关机构不予办理公司登记、单方面解除协议等情形,导致本次交易目的无法实现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