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股网  2024-09-14  胜宏科技(30047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胜宏科技 证券简称:300476 公告编号:2024-047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惠州分行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9月27日(星期五)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

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

邮政编码:516211

联系人:朱溪瑶 周响来

电话:0752-3761918

传真:0752-3761928

E-mail:zqb@shpcb.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案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76;投票简称:胜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
2.01《关于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2.0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惠州分行申请1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说明: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联系地址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填写完整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应于2024年9月27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送到公司,地址为: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3、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