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宏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3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 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06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28,031,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6037%。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额258,608,1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0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69,423,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83%。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 高管在线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同意327,572,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1%; 反对17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2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75%。
同意69,395,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29%;反对17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1%;弃权28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0%。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27,567,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5%; 反对1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2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93%。
同意69,390,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3%;反对17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4%;弃权2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同意327,551,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6%; 反对1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弃权3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33%。
同意69,374,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7%;反对17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1%;弃权3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
提案4.00《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327,569,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1%; 反对17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1%;弃权2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89%。
同意69,392,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2%;反对1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5%;弃权29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3%。
提案5.00《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27,531,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4%; 反对17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0%;弃权3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
同意69,353,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2%;反对1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8%;弃权32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0%。
提案6.00《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 议案》
同意327,526,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1%; 反对1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弃权3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11%。
同意69,349,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72%;反对17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1%;弃权3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7%。
提案7.00《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27,526,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0%; 反对17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6%;弃权3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14%。
同意69,349,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69%;反对17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1%;弃权3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60%。
提案8.00《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9,6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257%; 反对2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8%;弃权 11,30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15%。
同意58,345,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241%;反对20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0%;弃权11,30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78%。
本项议案股东深圳市胜华欣业投资有限公司、胜宏科技集团(香港)有限公 司、赵启祥先生、朱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提案9.00《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60 亿元授 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27,139,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9%; 反对58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弃权30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1%。
同意68,96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22%;反对583,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59%;弃权30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9%。
提案10.00《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69 亿元授信额
度的议案》
同意327,140,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3%; 反对58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5%;弃权3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33%。
同意68,963,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41%;反对585,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0%;弃权30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79%。
提案11.00《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36 亿元授信额 度的议案》
同意327,138,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7%; 反对585,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弃权3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39%。
同意68,961,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13%;反对585,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弃权30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1%。
提案12.00《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20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327,135,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8%; 反对584,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3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50%。
同意68,958,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70%;反对584,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7%;弃权3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2%。
提案13.00《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60 亿授信 额度的议案》
同意327,136,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 反对585,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弃权30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4%。
同意68,959,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89%;反对585,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弃权30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1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5%。
提案14.00《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60 亿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327,144,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94%; 反对577,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1%;弃权3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5%。
同意68,966,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294%;反对577,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9%;弃权3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8%。
案》 提案15.00《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45 亿授信额度的议
同意327,136,8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2%; 反对58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6%;弃权30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3%。
同意68,959,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89%;反对585,7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5%;弃权30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6%。
提案16.00《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6 亿授信 额度的议案》
同意327,133,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1%; 反对586,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弃权3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52%。
同意68,955,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39%;反对586,2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92%;弃权3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9%。
提案17.00《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 亿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327,136,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
反对585,4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5%;弃权30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5%。
同意68,959,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83%;反对585,4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80%;弃权30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36%。
案》 提案18.00《关于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申请50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
同意327,136,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1%; 反对584,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2%;弃权3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7%。
同意68,959,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85%;反对584,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9%;弃权31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46%。
提案19.00《关于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327,545,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9%; 反对1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3%;弃权3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48%。
同意69,368,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44%;反对1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2%;弃权31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4%。
提案2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
同意327,569,7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 反对1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弃权2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03%。
同意69,392,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86%;反对1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74%;弃权2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7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蒋文俊、肖慧萍;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