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3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本年度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及非银行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或借款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具体借款额度、品种、使用要求、期限、借款条件等以相关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有效期内适时安排向相关融资机构申请,公司不再对单一融资机构出具相关决议。
(二)2023年度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为更好地支持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南雅城”)的发展,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拟为其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提供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包括新增的担保、本次董事会之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同时由湖南雅城为公司向湖南雅城实施担保事项时提供足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反担保期限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一致。担保期限内,担保及反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对于超过上述担保及反担保额度的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3、公司对湖南雅城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提供担保总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 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湖南雅城 | 62.07% | 52.71% | 145,321.85 | 190,000.00 | 81.35% | 否 |
备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子公司未经审计的2022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2)“担保总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指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子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超过上述额度的授信或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三)本次额度预计的授权及有效期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额度内,办理公司的授信及担保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授信额度内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康路
3、法定代表人:李智军
4、注册资本:伍亿陆仟叁佰捌拾陆万零捌拾陆元整
5、成立日期:2007年07月31日
6、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的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
研制;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池销售;汽车动力电池、电子产品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新能源的技术开发、咨询及转让;新能源技术推广;新材料及相关技术的销售、生产、研发;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开发及梯次利用研究;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 | 62.07% |
2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5,191.59 | 9.21% |
3 | 浙江华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95.80 | 4.60% |
4 | 南京合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99.00 | 4.43% |
5 | 南京有锂时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55.50 | 4.00% |
6 | 南京华时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0 | 1.67% |
7 | 南京星雅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0.5 | 1.21% |
8 | 江苏疌泉安鹏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432.6329 | 0.77% |
9 | 远景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 | 865.2658 | 1.53% |
10 | 中节能(湖北)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2.8039 | 1.19% |
11 | 鄂州市昌达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64.02 | 5.97% |
12 | 南京稼沃麒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0.5024 | 0.75% |
13 | 南京嘉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59.67 | 1.88% |
14 | 嘉兴屹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8.7283 | 0.72% |
合 计 | 56,386.01 | 100.00% |
9、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2022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4,320.76 | 275,271.20 |
负债总额 | 117,704.56 | 145,082.70 |
净资产 | 56,616.20 | 130,188.50 |
营业收入 | 110,436.56 | 123,920.75 |
净利润 | 15,361.79 | 23,193.39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由公司及湖南雅城与贷款银行及金融机构等业务相关方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反担保责任约定
1、由于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的其他少数股东因对外担保相关内部制度、内部审批等限制,以及部分少数股东作为有限合伙企业,存在合伙人员较多,达成一致意见在实操中存在困难,合伙企业属轻资产企业,部分金融机构不认可此类担保,个人资信核查困难等原因,湖南雅城的少数股东无法对湖南雅城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或反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拟要求湖南雅城为公司向其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截至2022年9月30日,湖南雅城的资产总额为275,271.20万元,公司董事会经过分析和论证,认为湖南雅城的盈利能力、
抗风险能力、偿债能力具备向上市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能力。
3、综上所述,为充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特为公司向湖南雅城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的担保事项增加反担保措施,即由湖南雅城为公司向湖南雅城实施担保事项时提供足额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待公司为湖南雅城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后,在实际发生时,湖南雅城需为公司提供与担保金额相同的足额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签署相关反担保协议。反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90,000万元,反担保期限与上市公司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一致。担保期限内,担保及反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对于超过上述担保及反担保额度的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实施。
五、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有关的规定,且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虽湖南雅城的少数股东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和反担保,但公司已要求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提供足额的反担保,可相应保障公司利益,整体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0,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33,548.36万元的
107.13%。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和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6.85%;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1.35%;为参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4,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93%。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91,948.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2.19%。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