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1.2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期限1年,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及保贴、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保函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实科”)、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合纵”)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实科、天津合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本次担保事项已按照北京实科、天津合纵其各自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1212
3、法定代表人:刘泽刚
4、注册资本:107201.8687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7年04月15日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软件开发;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8、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6月30日/2023年半年度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27,137.27 | 815,338.76 |
负债总额 | 428,164.07 | 497,032.32 |
净资产 | 236,881.42 | 231,966.10 |
营业收入 | 296,185.58 | 130,095.70 |
净利润 | 723.21 | -7,690.11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北京实科、天津合纵
2、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最高债权额:1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6、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
(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5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36,881.42万元的108.49%。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合纵和北京实科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98%;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80.21%;为参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7.31%。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73,935.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73.43%。其中为参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529.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78%。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