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08号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0 日,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2023年11月1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期限内公司未实施回购。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认真自查并做出说明:
1、截至2023年9月30日,你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
18.83亿元。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未完成本次回购方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完成上述回购方案。
2、请结合制定回购方案的目的、公司财务状况及问题1的回复补充说明你公司在制定回购方案时的决策是否足够审慎,回购价格、回购期限等相关安排的设置是否合理;你公司及提议人是否存在利用回购方案炒作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3、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1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你公司未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你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本所将对你公司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本所希望你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