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1-22  合纵科技(3004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合纵”)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上述担保进展情况

1、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使用上述担保额度2,792.01万元人民币;

2、2023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使用上述担保额度2,082.01万元人民币;

3、2023年10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使用上述担保额度1,900万元人民币;

4、近日,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天津合纵向天津农商银行申请的普惠金融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大写:壹仟万元整)。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泰道10号

3、法定代表人:韦强

4、注册资本:捌仟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03月09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8、其他说明: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92,893.72103,511.87
负债总额86,897.0497,528.69
净资产5,996.685,983.18
营业收入80,383.7726,754.00
净利润-6,865.69-48.86

四、已审议的担保额度内实际使用担保情况表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计(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万元)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剩余可用额度(万元)是否关联担保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100%94.22%20,000.009.01%8,253.121,00011,746.88

备注:(1)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指天津合纵未经审计的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2)“经审批的担保额度预计”指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3)“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指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截至目前已使用担保额度”包含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已生效并正在执行的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以及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之和。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

2、主合同债务人: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保证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担保的债权不超过壹仟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公告费、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发生垫付款项,则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展期,则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36,881.42万元的132.56%。其中,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天津合纵、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湖南赫利俄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9.55%;为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2.87%;为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186,262.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78.63%。其中为控股公司天津市茂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241.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6.86%。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上述内容中如各数相加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