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08  合纵科技(30047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7,142,1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1.9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127,142,12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1.9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00,070,91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78.7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9.40%。目前刘泽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强制处置,将影响刘泽刚先生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东、董事兼总经理韦强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刘泽刚先生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7,071,209股,韦强先生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53,600,067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到期日冻结执行人冻结原因
刘泽刚27,071,20921.29%2.54%2024年09月19日2027年09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韦强53,600,067100.00%5.03%2024年09月19日2027年09月18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备注:(1)上表中如各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2、刘泽刚先生本次被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00,070,911股,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委托日期轮候期限轮候机关冻结原因
刘泽刚100,070,91178.71%9.40%2024年09月19日36个月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

备注:(1)上表中如各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股东韦强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数量累计被标记数量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泽刚127,142,12011.94%127,142,1200100.00%11.94%
韦强53,600,0675.03%53,600,0670100.00%5.03%

备注:(1)上表中如各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泽刚127,142,12011.94%100,070,91178.71%9.40%

备注:(1)上表中如各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27,142,12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1.94%。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127,142,12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11.94%;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00,070,911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78.71%,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股本的9.40%。目前刘泽刚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处于冻结状态,暂时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强制处置,将影响刘泽刚先生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公司届时可能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变更的风险。

2、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先生出具的《回复函》,刘泽刚先生最近一年涉及1项债务逾期有关的诉讼:刘泽刚先生因逾期未偿还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86亿元的借款本金,收到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后,于2024年1月23日达成书面和解,该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3)川15民初44号)。截至目前刘泽刚先生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刘泽刚先生认为本次股份冻结、轮候冻结是因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所致。

除上述情况外,刘泽刚先生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3、刘泽刚先生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公司为刘泽刚先生违规担保的情形。

4、若已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可能引发刘泽刚先生的股份后续被动减持,非股东主观意愿的减持行为。法院强制执行引发的后续被动减持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股份冻结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刘泽刚先生出具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