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3-07  合纵科技(300477)公司公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二〇二五年三月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纵科技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846,50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38.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3,257.3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80.9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5月17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2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已汇入如下账户: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金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326200004188394839,9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11006145001300154460720,3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4007880100000179610,4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1105018836000000371326,580.95
合计97,180.95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余额(万元)存储方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03262000041883948---已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110061450013001544607---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40078801000001796---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11050188360000003713---已销户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科支行9550880055325400509---已销户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79040309000026158---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窑岭支行13452000000431228---已销户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2000003190220012011173146.46活期
合 计46.4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133.3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507.43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累计投入金额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1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⑤39,900.00--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④20,300.00--
3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④10,400.00--
4补充流动资金26,580.9526,580.95-
5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30,926.8231,064.66-137.84①
6“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39,994.615,487.69②34,507.43③

注:①该差异系由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所致。

①累计投入金额5,487.69万元包含公司已向供应商出具或背书的但尚未到期、将在2025年

3月到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自有银行承兑汇票6.30万元。

①剩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共计人民币0.51万元;未扣除预留的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金额。

④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备制造项目”及“配电物联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0,7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226.82万元共计30,926.82万元,用于新项目“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基地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扩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⑤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9,900.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94.61万元合计 39,994.61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配用电自动化终端产业化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39,900.00万元及专户银行存款利息94.61万元合计39,994.61万元,用于新项目“华能天津蓟州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华能天津蓟州80MW 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该项目的建设进展不及预期。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剩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②利息收入 ③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金额 ④募集资金余额⑤=①-②+③-④
“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39,994.615,487.690.511,740.9832,766.45

注: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4,467.27万元。公司将在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使用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光伏终端装机需求快速提升,巨量资本涌入光伏行业,产能扩张加速推进。在此背景下,光伏行业整体出现供需错配,产业链竞争加剧,各环节产品销售价格迅速回落,继续实施“华能天津蓟州80MW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和“华能文水县6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可能面临项目投资回报不达预期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扣除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将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扣除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后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和经营资金需要等因素,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共计约32,766.45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扣除已经通过自有银承支付的尚未到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金额、扣除预留待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项目余款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将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使用该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财务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基于项目及市场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5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该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全洪涛 朱红平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