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短信、微信、电话方式向各位董事送达,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几项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