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胡宝泉先生(董事长)、张国强先生(副董事长)、陈亚洲先生、倪云康先生、王春江先生、陆震威先生
独立董事:付淑威女士、吴波震先生、许强先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连任超过六年的情形。上述董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5人)
胡宝泉先生、陈亚洲先生、倪云康先生、王春江先生、许强先生组成,由胡宝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3人)
由付淑威女士、张国强先生、许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由付淑威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由吴波震先生、付淑威女士、陆震威先生组成,由吴波震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3人)
由许强先生、陈亚洲先生、付淑威女士组成,由许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情况如下:
职工代表监事:王雪萍女士
非职工监事:俞彬先生(监事会主席)、邓连天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监事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亚洲先生
副总经理:倪云康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春江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朱栩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秘书王春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朱栩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8581338联系传真:0571-88581338电子邮箱:hzgx@gxsl.com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3号邮编:311116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陈元志先生、吴长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张国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白丽红女士、江子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元志先生、吴长顺先生、张国琴女士、白丽红女士、江子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19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胡宝泉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高中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德清东杭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杭州市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市江干区工商联副主席,杭州市九堡商会会长,杭州市江干区人大代表,杭州市江干区劳动模范,杭州市江干区留联会副会长,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慈善总会副会长,江西余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州东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杭东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宁夏万美通管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胡宝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敏先生的父亲,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胡宝泉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强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杭州市钢铁协会副会长,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上海东杭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东,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张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国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陈亚洲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经济师、会计师、计算机硬件工程师,曾任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信贷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萧山支行副行长,南京银行余杭支行副行长、支行负责人,广发银行余杭小企业
中心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亚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陈亚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倪云康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恒升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倪云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倪云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王春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 理师,曾任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易锐智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王春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春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陆震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专科学历,现任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
陆震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
息部负责人,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陆震威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付淑威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国际项目管理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浙江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曾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审计负责人、华立控股集团高级审计分析师、德意控股集团审计监察总监、波司登羽绒服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总监;浙江省内审实务专家、浙江省内审协会副秘书长等。现任博地控股集团审计法务总监、浙江大学特聘讲师、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导师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付淑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付淑威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吴波震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博导,国家标准委员会委员,浙江省151人才。吴波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吴波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许强先生: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战略研究所所长。浙江省高
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兼任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知识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浙江省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余姚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等职。现任起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许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简历俞彬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自动化专业,曾任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装备部总监、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制造研发中心总经理。现任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
俞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邓连天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曾任中广核拓普(四川)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研发部经理。现任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经理。邓连天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王雪萍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杭州三晶工艺塑料有限公司生产计划、杭州翰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计划、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计划,现任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内勤。王雪萍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陈亚洲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级职称,经济师、会计师、计算机硬件工程师,曾任兴业银行杭州分行信贷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萧山支行副行长,南京银行余杭支行副行长、支行负责人,广发银行余杭小企业中心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陈亚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陈亚洲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倪云康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恒升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倪云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倪云康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
王春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 理师,曾任杭州下沙恒升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易锐智创(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春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春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非失信被执行人。朱栩女士:199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法务,2023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朱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