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杭州高新(3004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478 证券简称:杭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线缆用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PVC(树脂)、塑料(PE树脂)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了有效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PVC(树脂)、塑料(PE树脂)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仅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的原则。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二)预计投入金额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总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500万元。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将根据市场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PVC(树脂)、塑料(PE树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五、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一)价格波动风险

当期货行情大幅度波动时,实际引发的价格变动与公司预测判断的价格波动相背离,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而产生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三)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四)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政策风险

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期货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四)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公司在针对客户锁价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时,对客户的材料锁定数量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小批量且没有违约风险的,实行一次购入套保合约;而对批量较大的客户将全面评估其履约付款能力,按一定的风险系数比例由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分批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另外,如果客户在PVC(树脂)、塑料(PE树脂)价格出现不利变化时违约,公司还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形成能有效控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专门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