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高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传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4:00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宝泉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全文所载资料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