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股东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持有公司股份7,193,2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8%)的股东辽宁众科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众科”)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4月1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025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辽宁众科于2025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859,700股,减持后,辽宁众科持有公司股份6,33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487%。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众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辽宁众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2.12 | 12.333 | 859,700 | 0.6787%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2.17 | 15.451 | 391,500 | 0.3091%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2.19 | 17.55 | 10,000 | 0.0079% |
合计 | 1,261,200 | 0.995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辽宁众科 | 合计持有股份 | 7,193,285 | 5.6786 | 5,932,085 | 4.683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93,285 | 5.6786 | 5,932,085 | 4.683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备注:1、辽宁众科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入及公开拍卖所得。
2、表格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辽宁众科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辽宁众科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辽宁众科实际减持情况与公司2024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在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等方面均保持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辽宁众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辽宁众科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