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变动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科技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实施完毕告知函》,股份变动期限已届满。现将股份变动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变动实施情况
1.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日期 | 变动股数 (股) | 均价(元/股) | 变动比例 | 变动方式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25日 | 1,970,321 | 20.3818 | 1.00% | 集中竞价交易 |
合计 | - | 1,970,321 | -- | 1.00% | - |
2.股东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2,352,836 | 16.42% | 30,382,515 | 15.4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352,836 | 16.42% | 30,382,515 | 15.4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其他说明
1.神思科技投资本次股份变动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神思科技投资本次股份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其股份变动时间已届满,未超过计划变动股份数量;
3.神思科技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变动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神思科技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