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05  神思电子(300479)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同意闫龙、关华建、闵万里、丁鑫、刘拥力、臧雪丽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推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同意王乃孝、王树昆、李培栋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王乃孝、王树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培栋已出具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王乃孝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符合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推举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我们对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修改有利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罗炳勤:_________ 蔡庆虹:_________ 孙毅:_________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