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或“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2026 年4 月30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神 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思医疗”)、济南神思智慧能源有限 公司、神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其中为神思医 疗提供不超过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 保理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发 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与金 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神思医疗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神思医疗在日照银行 贷款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为神思医疗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会审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
2.保证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神思(山东)医疗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的主合同:神思医疗在2026 年05 月08 日至2027 年05 月08 日期间内与日照银 行签订的债务合同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法律规定应加倍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 全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代 理费、提存费、鉴定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7,0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神思医 疗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四日